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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13 15:01   审核人:

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发〔2019〕025号

发文科室:实践教学科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习潜能、提升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使我校实验室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现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要求

根据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的数量,光电学院、机电学院、材化学院、电信学院不低于10项;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经管学院、工业中心不低于5项;鼓励其他教学单位酌情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属性

(一)项目类别

1、计划内项目:学生跨专业选做其培养计划内未开设的其它专业培养计划内实验项目;

2、研究类项目:实验室结合承担的各类教学、科学研究项目,开设难度适宜的实验项目;

3、竞赛类项目:实验室结合我校立项的高水学科竞赛,培育参赛项目和团队而开设的实验项目。

4、自拟项目:学生或教师根据学科前沿、研究热点、工程问题、社会现象等自拟的实验项目。

(二)项目属性

1、演示型:是指由教师操作,学生观察,参与实验,验证理论、说明原理和介绍方法;

2、验证型:是指按照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要求和方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验证课堂所学的理论;

3、设计、创新型: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给定实验目的要求或实验方向,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具有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

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生人数:演示、验证型实验项目对学生人数不做要求,各实验依据承接能力自定。设计、创新型实验若选择人数较多,则应分批次进行,每批次人数不超过8人。

2、实验课时:各类实验原则上不超过16课时。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课程,需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3、每个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的开放实验项目数不超过4项。

4、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安排,工作量计算办法将重新修订,本学期的开放实验届时将按照新文件标准执行。

四、申报程序

1、本学期拟开设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师,应按项目统一填写 “西安工业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1) 和“西安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对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评审,并汇总通过评审的开放实验项目报教务处实践科。

3、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汇总申报的实验项目进行评审。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19年3月19日前将本单位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文档由所在单位主管院长或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并发送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至联系人邮箱。对未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173030

E-mail:177057279@qq.com

地址:行政楼307室 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


附件【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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