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2024届本科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了学分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4月3日至4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
公示结束后,如有学生需补报学分,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日前向本科生院(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
邮箱:xatuzjk@163.com
电话:86173082
附件:2024届第二课堂(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情况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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