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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0-10-30         来源:          作者:         关注: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在线课程的建设、管理与应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课程建设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环境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的根本。

第三条在线课程建设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南,以我校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以专业定位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逐步形成一批以校内师生为服务主体,面向社会开放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包括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私有在线课程)等多种形式的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

二、规划与组织

第五条在线课程以具有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和受众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以及适合通过网络传播和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为主。鼓励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建设在线课程群。

第六条坚持建、引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构建协同育人的课程建设机制。一方面建设能体现办学特色、专业优势的在线课程;另一方面引进优质在线课程资源。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课程遴选、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在线开放课程总体规划、建设计划、建设标准以及课程的使用授权许可。

第八条学院是在线课程建设的主体,按照要求,组织在线课程项目建设,提供课程支撑和质量保障,并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查。

第九条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主要负责课程立项、建设、发布、应用、维护以及课程团队建设。鼓励以我校教师为主,联合校内外优秀教师共同组建课程团队。

三、立项建设与检查验收

第十条学校每年以立项形式支持在线课程建设。课程立项采用重点策划和申报制结合的方式,经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初审后推荐,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建设周期为1年。

第十一条所申报课程应在我校至少运行过三个学期。MOOC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其他在线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助教队伍。

第十二条课程立项后应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参照《西安工业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进行课程建设。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对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后期经费拨付。

第十四条在线课程建设期满,由教务处组织结题验收。放弃建设或未按要求结题的,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四、课程应用与评价认定

第十五条MOOC建设完成后,应在学校指定的在线课程平台上线,并组织、实施教学过程。经至少两个周期的运行后,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评估,对于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评价高的课程,可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课程,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第十六条立项课程建设完成后1年内,须结合实体课堂面向我校在校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所开课程的教学计划须向教务处报备。

第十七条引进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教务处发布引进课程清单,学院选择课程并将课程负责教师信息上报教务处。课程负责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参与线上直播课、线下讨论课、辅导答疑、课程考核等工作。

五、支持与保障

第十八条学校为在线课程建设提供/指定拍摄场地、研讨型教室、智慧教室等硬件条件,教务处负责在线课程平台的建设,并提供使用平台的技术培训与课程上线帮助,在课程运行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保障课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对获准立项的在线课程提供专项经费支持,教务处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课程录制、教学设计、调研、培训等。

第二十条通过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在线课程,按《西安工业大学教学奖励绩效实施办法》中的教学显著业绩进行奖励。

第二十一条使用在线课程资源,在校内开展混合式教学1个周期后,可申请校内混合式教学认定。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依据《西安工业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认定标准》,对课程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课程,之后3个轮次的教学工作量以原教学工作量的3倍核算,第4及以后轮次按正常教学工作量核算。

六、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是教师在工作期间受学校支持形成的作品,教师有署名权和修改权,学校有独家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学校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其共享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在线课程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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