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总体安排,对本学期所有已开出课程进行教学质量评价。评价工作分为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产出成效三个阶段,现开展第一阶段教学准备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及课件、教学资源、课程思政等五个方面。
一、评价内容
1.教学大纲
要求:
(1)课程目标合理性、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支撑的合理性;
(2)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对应关系明确,充分支撑课程目标的实现,课程内容安排合理;
(3)课程评价方式及标准与课程目标对应关系明确,课程成绩构成充分体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其构成合理。
支撑材料:课程教学大纲(教务系统中填报的版本)
2.教学日历
要求:
(1)课程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
(2)教学进度与课表计划一致,足额完成课程学时和教学内容;
(3)教学日历充分体现课堂讲授、实验、讨论、课后作业、预习、复习等教学环节。
支撑材料:教学日历(教务系统中填报的版本)
3.教案及课件
要求:
(1)每堂课教学目标明确,课堂内容紧扣教学目标达成;
(2)课堂教学设计精心,突出重点,分散难点,对重点和难点有对应措施;
(3)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合理设计测试学生知识与能力掌握情况的考核方式和内容;
(4)注重课件文字、声、图、像、动画等媒体形式与课程内容的有机结合,使教学课件内容丰富。
支撑材料:教学设计/教案、课件
4.教学资源
要求:
(1)教材选用马工程系列教材、国家规划教材、自编教材等情况;
(2)课程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建设情况;教学视频、试题题库、课程实践资源建设等其他扩展资源建设情况;
支撑材料:教材选用(封面与目录),线上线下教学资源(线上资源网络地址、试题库、相关实践资源等)。
5.课程思政建设
要求:
(1)课程思政整体设计;
(2)课程思政案例等建设情况。
支撑材料:课程思政整体设计,课程思政案例等。
二、工作节点安排
1.教师自评和学院评价
(1)教师自评
教师根据《西安工业大学课程教学质量通用标准》(校教发﹝2020﹞17号)和《西安工业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校本〔2023〕36号),完成相关教学准备环节自评工作。
(2)学院评价
各学院承担课程质量评价的主体责任,学院负责组织人员对教师的自评结果进行评审,完成课程质量第一阶段评价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周一)17:00前提交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2.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组织校级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对学院的评价结果进行专项抽检,课程清单随后发送,学院需根据清单将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规定邮箱。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认真做好院级组织及评审工作。
2.纸质版送双创楼302,电子版发送邮箱:81785828@qq.com。
附件:课程教学质量第一阶段评价汇总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