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学科竞赛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及要求的通知

2019年06月14日 11:01 教务处 点击:[]


教务发[2019]081号

各教学单位:

依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教务发〔2018〕139号),学校组织开展了2019年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拟立项的学科竞赛项目于2019年6月5日至12日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现决定立项《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等92项学科竞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2019年各学科竞赛项目做如下要求:

1、学科竞赛凡连续两届内没有获得最高阶段奖项,第三届需要按照新申报竞赛的要求重新申报。

2、凡提出申请并被学校认定通过的学科竞赛,除特殊情况外(自然灾害、组委会停赛等不可抗力)不得弃权。无故弃权的学科竞赛负责人,第二年不得负责学校的任何学科竞赛项目。

3、对于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需要组织校内选拔赛,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优秀参赛队伍,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不得私自内定参赛队,否者取消该竞赛当年立项资格。

4、学科竞赛负责人在赛前要面向全校(校内网或教务网)发布竞赛通知。对于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项的学科竞赛,其负责人还应在比赛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教务网投递学科竞赛新闻稿。

5、学科竞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一个月内,向教务处提交参赛资料(获奖证书、参赛照片、获奖名单等)。

6、承办竞赛的支出,由竞赛组委会、承办学院、教务处三方承担。承办单位需要提前做好经费预算,经学院、学校两级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承办单位在报销学校支持的承办经费时,需要提供竞赛组委会、承办单位及学校三方资助的票据。












教务处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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