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结果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年06月24日 14:20 教务处 点击:[]

教务发〔2019〕08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发〔2019〕044号),学校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经学院遴选,共申报40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2019年共批准立项16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将结果公布(见附件),立项项目后续建设工作要求如下:

一、建设要求

1、建设内容

各项目组根据立项申报书中的实验内容和教学目标等内容完成实验环节的设计,确定软件开发需求。严格按照学校实验设备(软件)采购的要求,选择软件开发商根据开发需求制作并实现虚拟实验。

2、软件开发商资质要求

(1)软件开发商已经为陕西地区高校至少开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支撑材料以各高校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2)软件开发商所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至少2项已被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支撑材料以教育部公示文件为准。

3、合同签订

在合同书签订之前,项目组需要提供两家及以上虚拟仿真软件开发商的报价及相关资质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备案登记。符合要求后,项目组及所在学院方可与软件开发商签订合同。

4、研究周期及验收方式

项目研究周期为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二、经费与拨款方式

1、经费额度。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发〔2019〕044号)规定的标准,核算立项项目经费(见附件)。

2、经费使用方式。

项目虚拟实验制作及服务费占总经费的80%,其他开支占总经费的20%。

(1)虚拟实验制作及服务费,由项目负责人持采购合同、发票到教务处教材科核定金额,报销相关费用。超出核定金额的部分,由项目组自筹。

(2)其他开支经费,教务处按进度统一下拨至教学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在归口单位的管理下使用经费。

三、虚拟实验接口标准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实现资源共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均需放置在学校的虚拟仿真实验平台上,所有项目接口均需符合学校提供的服务器平台接口标准。

教务处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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