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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7-04         来源:教材科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19〕09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附件1)以及《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附件2)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019年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要求截止2019年7月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2018年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在2018年8月1日之后至少运行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详见附件1)。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019年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范围按照学科专业分类,参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文件(附件2)中认定范围、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附件2-3)。

二、申报要求

1、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申报课程参照《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附件1)中课程要求部分,从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方面“对标”自检,填写申报材料。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申报课程参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附件2)文件中申报要求部分,从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项目属性要求、项目内容要求、项目版权、链接网址有效性、技术接口规范等方面“对标”自检,填写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申报课程于7月15日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9年)》(附件1-2)、《课程数据信息表(2019年)》(附件1-1)、《有关部门推荐课程汇总表(2019年)》(附件1-3)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303室,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jyk301@126.com,学校组织评审,进行初选。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申报项目于7月15日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1)、《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2)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303室,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jyk301@126.com,学校组织评审,进行初选。

教务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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