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0〕004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校教〔2015〕8号)相关要求,为按期完成2020届本科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工作,并考虑近期疫情防控、延期开学特殊情况,学校拟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通讯工具优势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成立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小组,明确负责及项目类别分工,填写《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小组备案表》(附件1)。各学院利用现有网络通讯平台,如班级群组等,积极做好技能学分认定的线上宣传和动员工作,并认真完成技能学分的组织、审核和备案工作,若有人员变动,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备案。
二、认定具体办法
1、学分认定范围
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整体范围列表见《各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分标准及认定单位》(附件2),其中由各学院认定的“职业水平(资格)和操作技能证书”具体列表见《各学院职业水平(资格)和操作技能证书认定范围》(附件3)。
各创新与技能学分审核小组在认定过程中发现认定列表范围之外的项目内容,并经小组内统一讨论同意认定的,请汇总报送至教务处,在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认定。
2、学分认定流程
学分认定均通过教务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根据认定流程的不同,将认定学分范围分为两部分:一是批量上传部分,二是学生网上填报部分。不同部分具体流程不同。
(1)批量上传部分的认定流程
为了准确审核并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下表1中可获得的创新与技能学分,学生不需填报,由创新与技能学分专项审核小组集中批量上传,将学生自动分配到学生名下,计入创新与技能学分。
表1中数据批量上传由各类型学分牵头单位负责或指导,需掌握时间节点,安排好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上传工作。每个学分项目要指定负责人,与数据来源相关的学院教职工应给予协助支持。数据文件传送过程原则上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上传数据人员全部加入文末工作群,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表1:创新与技能学分批量上传项目一览表
 
  
   
    类别  | 
    创新与技能项目与标准  | 
    学分  | 
    牵头单位  | 
    协办  | 
   
   
    科研学分  | 
    科技 活动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主持人  | 
    7  | 
    教务处  | 
    各学院  | 
   
   
    其后排名  | 
    4(限4人)  | 
   
   
    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主持人  | 
    5  | 
   
   
    其后排名  | 
    3(限4人)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主持人  | 
    3  | 
   
   
    其后排名  | 
    2(限4人)  | 
   
   
    竞赛学分  | 
    学科 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  | 
    8  | 
    教务处  | 
    各学院竞赛负责人  | 
   
   
    二等奖  | 
    7  | 
   
   
    三等奖  | 
    6  | 
   
   
    优秀奖  | 
    4  | 
   
   
    参与未获奖者  | 
    2  | 
   
   
    省级  | 
    一等奖  | 
    6  | 
   
   
    二等奖  | 
    5  | 
   
   
    三等奖  | 
    4  | 
   
   
    优秀奖  | 
    3  | 
   
   
    参与未获奖者  | 
    1  | 
   
   
    校级  | 
    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优秀奖  | 
    1  | 
   
   
    参与未获奖者  | 
    0.5  | 
   
   
    职业 证书 学分  | 
    外语 证书  | 
    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非语言专业)  | 
    优秀(≥568)  | 
    3  | 
    教务处  | 
    各学院协助有争议问题。  | 
   
   
    合格(≥425)  | 
    2  | 
   
   
    计算机证书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三级  | 
    3  | 
    学生处  | 
    计算机学院提供校内考试名单,校外考试另4月6日后由学生个人申请。  | 
   
   
    二级  | 
    2  | 
   
   
    普通话证书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一级  | 
    4  | 
    文学院提供校内测试证书名单,校外测试另4月6日后由学生个人申请。  | 
   
   
    二级  | 
    3  | 
   
   
    三级  | 
    2  | 
   
   
    实践学分  | 
    社会 实践  | 
    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受表彰  | 
    国家级  | 
    3  | 
    团委  | 
    各学院  | 
   
   
    省部级  | 
    2  | 
   
   
    校级  | 
    1  | 
   
   
    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 
    评定合格  | 
    0.5  | 
   
   
    实验室开放  | 
    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  | 
    合格  | 
    1 最高累计3  | 
    教务处  | 
    各学院  | 
   
   
    学历学分  | 
    攻读辅修专业  | 
    合格  | 
    5  | 
    教务处  | 
    各学院  | 
   
   
  
 
 
(2)学生网上填报部分的认定流程
除表1所列的项目类型,其他项目类型均由学生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完成,学生选择列出的项目内容申请,项目在发布后须及时申请,以免错过毕业审核时间。具体流程见《学生教学网填报创新与技能学分的使用说明》(附件4)。
3、学分的审核
教务处将分配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认定、上传权限,各审核小组要对创新与技能学分的审核、上传工作负责,并要指定专人对学生网上申请的学分支撑材料严格进行审核。
延期毕业学生且创新与技能学分已认定为合格者不用再次申请和审核。专升本的学生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创新与技能学分需大于等于4分合格。
三、工作时间节点
1、2020年3月11日-4月2日学生网上填报
各学院组织学生网上填报技能学分。
2、2020年3月15日-4月5日各单位网上审核、批量上传学分数据
各专项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小组”整理学分数据批量上传,并对学生网上申报的学分进行审核。最终审核结果需要汇总备案,从系统内导出审核结果并打印,由组长签字盖单位公章,送至教务处质监科教3-215(纸质材料可根据实际开学时间顺延)。
3、2020年4月6日-4月8日学生核对学分认定结果
学生对个人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可按学院指定途径(网络群组、邮箱等)反映至学院审核小组,附上电子证明材料,由学院专项审核小组成员核查,核查无误可补录修正,并将补录修正学分汇总备案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对存在错误的技能学分方可进行修正计入学生个人创新与技能学分。
4、2020年4月13日-4月19日公示并记载学分
本次审核工作结束后学分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将按“创新创业学分”记载在学生学籍成绩总表,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7个创新与技能学分(专升本4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建立“2020届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工作群(XATU创新与技能学分,QQ群号:1065592164),请各单位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小组秘书申请加入QQ群,并于3月15日前提交《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小组备案表》(附件1),并通过群组随时沟通有关问题。
2、学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后请静待审核,预计在4月中旬前陆续完成。学生不应对同一事项重复申请创新与技能学分,对于故意重复申请、弄虚作假者,学分认定无效,并视情节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3、各学院应通过现有与学生线上沟通的渠道,及时解答、处理学生对学分认定工作当中的疑问和问题,学院无法解答或处理的,由学院汇总后,通过认定小组秘书在学校QQ工作群进行反应、沟通协调。
4、若受延期开学影响,存在部分学生因暂时不能上传电子版支撑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的情况(例如获奖证书留在宿舍),请同学不要着急,学校会在开学后提供补申请机会。
学校创新与技能学分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