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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疫情期间本科在线教学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30         来源:教材科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20〕018号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疫情期间陕西高校本科在线教学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校级、省级疫情期间本科在线教学典型案例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已开展的在线教学课程。

二、推荐标准

(一)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和“成果导向”的教育理念,课程设计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构建课程知识学习、专业能力提升与品德修养育成的有机统一,明确问题,明晰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实践和成效。

(二)技术手段运用有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发掘信息化环境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现代化,优化教学管理和课程改革;促进微课、慕课在教学过程中的完善与应用。

(三)案例内容完整规范。教学目标明确合理,教学方法新颖得当,评价方式多样有效,聚焦在线教学活动的互动策略和过程性评估,发掘激发学生兴趣和学习动机的有效路径,保障线上线下课堂教学质量的实质等效。

(四)案例成果有实践基础。基于案例实际应用情况总结课程设计中的重点,收集分析学生反馈,反思实施推进中的难点,凝练教学实践中的创新点,突出案例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申报及遴选方式

(一)由教师申报,学院择优遴选、排序后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遴选10项左右的校级“典型案例”,并按照限额遴选推荐参与省级“典型案例”的评选。

四、支持及奖励

(一)认定为校级“典型案例”的课程,学校将在后期的在线课程、混合式课程建设中予以优先支持。

(二)认定为省级“典型案例”的课程,陕西省将在一流课程、一流专业建设中予以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二)《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典型案例申报书》(见附件2);

请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PDF 格式,加盖公章;汇总表还需发送 Excel 格式),发送至邮箱xgkczx@126.com。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及2018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整改/延期项目结题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改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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