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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及2018、2019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13         来源:教学研究科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20〕64号

各学院:

为完善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及2018、2019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级培养方案制订

1.制订范围

2020年计划招生的48个专业,包括“卓越计划”试点班、教改实验班、国际化精英班,各专业信息见附件1。

2.工作要求

(1)2020级培养方案在2019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订,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科专业还需按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课程设置、课程与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开课学期等内容进行调整。原则上不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2)各专业要认真理解2020级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附件2)有关内容和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组织研讨,认真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二、2018、2019级培养方案修订

1.修订范围

对《金工实习》《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实训》等课程设置有调整需求的专业。

2.工作要求

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对金工实习/工程训练环节的要求,以及专业毕业要求,合理调整《金工实习》和《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实训》课程。

(1)《金工实习》:对于《国标》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无金工实习、工程训练要求的专业,可根据专业需求删除《金工实习》,也可用其它专业实践替换《金工实习》。

(2)需要开设《金工实习》课程的专业,可按照2020级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中《工程训练》课程(附件2的附表2-3)内容,选择适当的模块和学分,形成专业新的《金工实习》课程。

(3)专业原有《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实训》课程,须按照2020级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中《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实训》课程(附件2的附表2-4)内容,选择专业所需模块和学分,重构《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实训》课程。

以上三种情况,均需填写课程调整申请单(附件3),第二、第三种情况还需在调整单中“调整方案”一项注明专业所选课程模块。

三、材料提交

请各专业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工业大学课程调整申请单(附件3)。

(2)西安工业大学教学进程调整申请单(附件4)。

(3)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5。

(4)2020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矩阵图、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矩阵图和课程拓扑图,模板见附件2的附表2-6。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8月29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jyk301@126.com邮箱。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及教改实验学院设置一览表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

附件3:西安工业大学课程调整申请单

附件4:西安工业大学教学进程调整申请单

附件5: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0年8月13日

上一条:关于教改实验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及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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