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0〕8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21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第十二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十一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申报名额为3人,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学校将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 15 年以上(含 15 年,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7-2019 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 64 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 96 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二)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二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 1)执行。
(三)“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 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 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 师倾斜,同等条件下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组织申报并进行评选,经学院汇总后统一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每个学院限报1名。
(二)学校组织评审后,将在教务处网站的“公告通知”栏内及时公示本届教学名师奖的评审推荐结果,接受全校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3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目录(电子版,见附件4);
4.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二)申报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10月5日(星期一)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双创楼101),同时将附件2、附件3及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jyk301@126.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二)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申请表所填信息须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追究所在教学单位的管理责任,教师本人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
联系人:张瑛 电 话:86173068
附件:
1.第十二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2.第十二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信息表
3.第十二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4.第十二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教 务 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