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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网上课程、学分信息核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27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科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19〕036号

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及授予学位审核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现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审核前对个人成绩、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对核对中发现的课程及成绩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相关政策解读见“毕业生常见问题问答”(附件1),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信息核查

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网上自查,时间安排在3月27日-4月4日进行,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1)成绩核查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我的成绩”栏目,重点对已修读课程名称、成绩、学分是否准确,有无不及格、遗漏课程等进行核对确认,如图1:

图1 我的成绩

(2)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核查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我的->计划完成情况”栏目,核查本人培养方案各模块课程修读情况,主要核查必修课是否全部修读并合格、各项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例如公共选修课等),如图2,具体方法见“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使用说明”(附件2)。

图2 计划完成情况

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学籍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初审”,点开“已审核”列表,查询相关信息,如图3。

图3 计划完成情况初审查询

需要说明的是,因部分课程目前尚在进行当中,因此网上“计划完成情况”核对阶段不含以下三类课程和学分(系统默认不审核,且暂时按通过对待):A.本学期在读的课程;B.《形式与政策》;C.创新与技能学分(≥7)。学校将在正式审核阶段将全部课程和学分纳入审核范围。

二、工作安排

(1)课程等效认定

课程等效认定是指学生修读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以外的课程,课程代码或名称与培养方案内课程不同但内容相近,课程目标能够支撑本专业毕业要求,认定等效为本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

在核查过程中,若发现已修读的计划外课程可以课程等效认定,可通过“课程等效认定申请”进行课程等效认定,如图4,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课程等效”操作说明)。

图4 课程等效申请

申请课程等效认定的系统流程:学生课程等效申请→专业负责人审核→学院(教学院长或指定人员)审核→教务处备案及完成处理。时间安排如下:

学生课程等效申请:3月27日-3月31日

学院课程等效认定:3月27日-4月1日

课程等效教务处(教研科)备案:4月2日

学院通过系统审核认定后打印《西安工业大学课程等效认定备案表》(附件4,从系统直接导出即可),交教务处教研科。收到备案表后,教务处教研科于4月4日前对认定备案表结果完成处理。

特别提醒:为了提高学生申请的有效性,建议各位同学在申请认定之前先咨询本学院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管理人员,得到确认后再及时申请。

(2)课程清考安排

在核查过程中,培养方案中未通过的课程(不含课程替代认定审核通过的课程),学校将在7、8周组织清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部分课程补修办法

经学校初步核查2019届学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对因专业调整培养方案课程增加、课程停开,导致学籍异动学生未修读的《6643创新创业学》、《7799大学语文》、《9011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教育Ⅰ》、《901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教育Ⅱ》、《9012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教育Ⅲ》5门课程开设网络在线课程进行补修,先于教学系统内选修此5门课,再于在线平台内学习相应课程,对应关系见下表,成绩依据在线平台认定,请按照上课时间学习。具体选课时间安排见《关于开放2018-19学年II学期线上课程选修的通知(教务发〔2019〕035号)》。

学习平台

网络课程

对应课程

网络课程修读安排

智慧树

创新创业学,哈尔滨石油大学,王妍玮

《6643创新创业学》

上课时间:

3月28日-4月25日。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福州大学

《9011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教育Ⅰ》、《901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教育Ⅱ》、《9012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教育Ⅲ》

泛雅

大学语文

《7799大学语文》

学生因特殊原因,出现少数其它课程未修读的,可随清考选课,考前由学院安排辅导或自行登录在线课程平台自学,并按时参加考试。在线课程平台可由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网站首页链接进入。


教务处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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