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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延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9-04-04         来源:实践教学科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19〕042号

学校将于2019年4月9日对延期的2017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安排

1、验收项目:国家级17项、省级9项、校级8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验收时间、地点、顺序

时间:2019年4月12日(周五),上午8点30分—12点。

地点:教3-208、教3-214

二、结题要求

各项目团队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1),并连同《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以及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包括出版物封面、封皮、目录、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实验装置和产品照片,软件说明书,设备使用设计说明书等)一并带至会场。

学校组织专家对参与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主要对照项目申报时的研究内容、任务书中所列条目审核项目完成情况。验收结果分为2种结论:合格、终止。

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以幻灯片的形式由项目负责人陈述5钟,包括项目创新特色、成员分工、实施进展、项目内容,结题成果。

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

四、结题材料要求

结题材料正反面打印,按顺序胶印装订(一式两份),结题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结题材料封皮

2、目录

3、《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5、《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

6、《西安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7、所有成果:论文复印件(包括出版物封面、封皮、目录)、专利证书复印件,实验装置和产品照片、软件说明书、设备使用设计说明书。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需要组合在一个PDF文件中,并附有页码。

补充说明

对于2017年国家级大创项目,如项目成员获A类、B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或在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省级一等奖,或申报发明专利1项(受理证明),可等同于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对于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说明,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分领导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项目终止研究,同时终止对该项目的资助。

实践科联系电话:86173030;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行政楼307室。

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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