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1〕1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参照《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分批错峰返校工作方案》实际情况,教务处制定了以下开学阶段教学运行系列工作安排: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运行工作安排》(附件1),包含开课时间、领导听课、教学安排报送要求等。
《2021年春季学期补考工作安排》(附件2),包含考试时间、补考安排等。
《2021年春季学期学业警告工作安排》(附件3),包含警告范围、警告标准、工作程序等。
现将以上工作安排随文印发,请遵照安排开展好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