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学业警告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19日 22:37 教务处 点击:[]

教务发〔2021〕8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籍处理实施细则》规定,每学期期末考核后,各学院应对学业情况达不到要求的学生进行学业警告。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警告对象

本次学业警告实施对象为2020、2019、2018、2017级在籍在校本科生,包括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

二、学业警告标准

考虑本学期学生延期返校的具体情况,本学期学籍处理采取“先学业警告,后进行学籍调整”两步走的方式进行。

1.学期初开展学业警告

对学业情况符合《西安工业大学学籍处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学业警告”条件和“退学”条件的学生在学期初进行学业预警。具体标准如下: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5学分的;

2)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其他学业警告条件的;

3)在校期间不及格的课程总学分累计大于26学分的(不含通识选修课),或学年累计取得学分小于15学分的。

2.待学生返校补考结束后进行“退学”处理。

在补考后,学业情况仍达到“课程总学分累计大于26学分的(不含通识选修课),或学年累计取得学分小于15学分的”条件的,给予退学处理。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成立学生学业警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业警告的标准制定、工作统筹、组织实施等。

2.各学院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学业预警核对名单,开学第一周对学生有关学分进行统计核对。学分统计可参考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业预警查询,学年学期选择: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图1学业预警查询页面

3.各学院8月30日-9月8日对于经核对后确认无误的学生列入警告名单,下达《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附件1),安排人员与学生谈话(可采用在线方式),对其进行学业警示教育,并通知学生家长。

4.学院及时归档相关材料,并在9月10日前将学业警告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汇总名单(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学业警告通知单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学业警告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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