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5]160号
实习是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受到工程基本训练的重要途径。为使实习顺利进行,特规定如下:
一、理论要联系实际
学生实习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性质、次数、时间和要求,应严格按照本科培养计划的规定进行。每次实习,应尽量做到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紧密结合。
二、要制定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
为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根据本科培养计划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好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并应将实习大纲、指导书报教务处备案。
三、制定实习教学计划
1、教务处根据专业培养计划,按学期下达实习教学任务。
2、各学院要根据实习任务制定实习教学计划,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表”“西安工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1、2),经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审核。
3、实习计划的落实,由学院负责。如变更实习计划,要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四、实习承担单位或基地的职责和任务
1、 完成实习计划
2、 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3、 制定学生实习守则
4、 制定学生成绩考核规定
5、 制定实习人员守则和岗位职责
6、 制定考勤制度和实习教学人员考核办法
五、学生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 学生实习前,由学院派人和实习单位加强联系,协调、介绍学生的基本情况。
2、 在学院的领导下,学生干部作好领或购实习教材材料和工作服等的准备工作。
六、实习带队教师在实习中的作用
1、 教师参与日常实习指导工作,与实习指导人员应紧密配合,共同提高,互相监督。
2、 负责实习中的部分讲课,参与编写实习教材和其他实习教学文件。
3、 辅导实习教学人员,参与实习教学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合格考评。
4、 监督教学实习计划的执行。
七、实习总结
每学期实习结束后,学生所属学院应对实习情况做出总结,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留存。
八、本管理规定于2007年制定,2015年第一次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