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修订)

2024年09月11日 17:00  点击:[]

校教〔2020〕17号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推进课程改革创新,严格课程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制订原则

第二条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符合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变和教育思想的更新,推动课程思政理念和创新创业理念融入教学全过程。

2.遵循产出导向,实施反向设计,以落实课程目标对培养方案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最终实现毕业要求达成为目标。

3.以课程目标为导向,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具有较高的科学性、适当的难度和深度,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4.教学设计应符合教学规律,合理应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调动学生全员参与,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和志趣,处理好知识传递和能力素质培养的关系。

制订要求

第三条课程教学大纲应根据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承担的任务进行制订,并根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及课程质量评价结果适时调整

第四条有教育部统一规定教学大纲的课程,在符合“统一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学校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要求进行编订。

第五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包含的课程,均须制订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并根据不同的课程类型分类编制。

制订(修订)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安排,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成立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工作的统筹安排。

第八条课程教学大纲应由课程团队负责编写,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发布实施。

课程教学大纲内容

第九条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简介、课程目标及其对毕业要求的支撑、课程内容及安排、评价方式、评价标准教材和参考资料撰写以及审核和批准人等。

1.课程基本信息包括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各教学环节学时、课程类别、先修课程、适用专业、课程负责人、开课单位。

2.课程简介:简要介绍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学习本门课程学生应该获得的能力等。

3.课程目标及其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包括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课程目标要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权重设置合理,内涵表述应体现学生的学习成果,准确表达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能力

4.课程内容及安排:详细列出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学时、教学方法及对应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能有效支撑课程目标的实现。

5.评价方式和标准:包括评价方式、成绩构成和评价标准。评价方式、成绩构成和评价标准针对课程目标进行设计,要能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且做到易衡量、有依据。课程评价方式要多元化,综合应用大作业、笔试、实验、调研报告等形式,结合信息化手段对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达成进行全过程考核,并及时反馈。评价标准应坚持产出导向,明确、公平、公正。

6.教材与参考资料:注明课程教材和参考书目的名称、作者、出版社信息。积极并合理引入课程教学需要的在线课程资源和其他参考资料,提升学生学习广度和深度

7.签署注明教学大纲的主撰人、审核人和批准人制订(修订时间。

教学大纲的执行

第十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依据是学校的教学基本文件,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第十一任课教师应当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保证课程目标的达成

第十二条学院、专业应明确工作计划,按计划定期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若有任课教师违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定期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对学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及时进行预警,并将预警情况及时反馈给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机构,便于对学生学业进行及时干预。

第十四条课程团队应定期对课程教学大纲所列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大纲修订和之后教学活动改进的依据。

附则

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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