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课比天大”理念,维护学校教学的严肃性,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中调课是指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要停止课程表中安排的全部或部分课程,更换授课教师,改变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
第二条 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地点,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调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课,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一)全校性活动需要调课的,主办部门或学院应提前一至两周提出申请,经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统一调整并做出安排。调课情况不纳入调课率计算。
(二)任课教师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调课时,须提前三天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由系(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和本科生院(教务处)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调课。课程调整后,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并安排补课。任课教师每学期调课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
(三)任课教师因病或出差两周以上(不含两周)不能上课,学院应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并按照要求办理调课手续,若确无适当人员代课,学院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教学计划管理办法》调整教学任务。
(四)因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或急病来不及调课的,任课教师负责先行通知学生,并电话向本科生院(教务处)请假。事后任课教师需提供事件证明或病历证明等资料,及时补办调课手续,并补上所缺课程。
(五)因教学设施等客观因素造成课程在本学期内无法如期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承担学院应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教学计划管理办法》调整教学任务。
第三条 凡未办理调课手续,擅自调课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条 调课率纳入教学单位年度考核体系,是本科教学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各学院必须严格控制调课率,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本科生院(教务处)每学期对各学院调课率进行汇总通报。
调课率计算方法:
学院调课率=学院调课学时数/学院教学学时数总和
教师调课率=教师调课学时数/教师教学学时数总和
仅更换教学地点的情况不纳入调课率计算。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工业大学教师调课的管理规定》(校教〔2016〕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