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2025届本科生创新与技能(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了学分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
公示结束后,如有学生需补报学分,请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5日前向本科生院(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
邮箱:xatuzjk@163.com
电话:86173082
附件:2025届创新与技能(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情况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5年4月2日
上一条:本科学习指南(2024级)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4级材料、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录取计划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