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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本科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06-17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科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20〕45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结合学校总体工作要求,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生毕业及学位审核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认真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1、2。鉴于本学期特殊情况,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凑,因此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梳理审核内容和流程,可以提前审核的工作尽量提前,可以同步审核的项目尽量同步进行。

二、工作安排

在已完成的毕业生网上学业信息核对的基础上,将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1.成绩报送(615-7月8日

(1)6月22日前:完成毕业教育、形势与政策、体质健康测试等成绩报送。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由体育学院采用纸质表格形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

(2)6月23日前:完成毕业生补考成绩报送。

(3)7月8日前:完成毕业生清考成绩报送,对所有涉及毕业生的成绩进行核查(不含毕业设计),进入审核阶段。

2.学院初审(7月9日-7月10日)

(1)完成毕业及学位授予初审,结果院内进行公示。填报《2020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学位学生情况表(含延期毕业学生)》(附件3)。

(2)受理并对学生以“显著成绩”理由申请学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填报《2020届本科毕业生“显著成绩”初审情况表》(附件4),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初审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有显著进步(附件5),满足规定条件,经学生所在学院学位委员分会提出,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3)完成结业换发毕业及补授学位学生初审。填报《2019届申请结业换发毕业及补授学位初审情况表(2020年上半年)》(附件6),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按照规定组织学生申请并进行审核,2019年下半年已申请过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

(4)辅修专业结业情况审核。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填报《2020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辅修证书初审情况表》(附件7),并附学生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单。

3.学校终审(7月11日-7月16日)

(1)7月11日-7月13日:审核汇总拟毕业、学位授予名单。

(2)7月14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3)7月16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设计成绩报送,填报《2020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毕业汇总名单》(附件8)。学校结合毕业设计成绩,延期毕业申请情况,最终确定2020届毕业、学位授予名单。

4.成绩归档(7月20日前)

各学院完成毕业生学籍成绩总表打印及归档。赴外交流学生学分认定表及原始成绩单一并归档。

三、相关说明

1.受疫情对教学工作带来的影响,以上工作时间如有变动,学校将及时发布通知。

2.教务系统将为各学院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教务处依托之前建立的毕业审核工作群,对各学院在政策和数据获取方面进行指导和协助。

3.要求填报的表格、材料需在规定时间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教3-215),电子版发送至xatuzjk@163.com。


教务处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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