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线上教学组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23日 11:4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型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本科教学的影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线上教学从2020年2月24日正式开始,教学活动按《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课程表》(附件1)严格执行。各单位应发挥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作用,采取措施,严格要求,保障线上教学质量,确保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2.各教学单位线上教学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指导、培训工作,以线上教学推广为契机,切实提高教师把现代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3.实行日报制度。要求各教学单位每日向教务处报送上课教师、学生相关数据,落实每一名缺课学生缺课原因(此为教育厅明确要求)。报表见附件2,报送数据需经学院领导小组组长审核。

4.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应做好课堂全过程50分钟视频录制,录制内容包括直播内容以及课堂教学活动,录制资料必须作为线上课程资源上传,用于学生回看、未参与课程学生学习以及督导评价。

5.线上教学过程中,确因网络问题调整上课时间的,应及时向学院、教务处进行备案,备案表见附件3。

6.线上教学开课期间,以课程为单位统筹安排好所有教学任务的远程教学研究、集体备课等工作,积极引导教师选择优质线上资源建设校本课程,督促检查后续开课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

7.对本单位实验实训场所进行摸底调查,摸清疫情防控要求下各实验室承载能力,为实践环节的安排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8.统筹做好新工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并以此为牵引推动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系统推进专业内涵建设。

9.积极宣传典范、亮点、特色工作,及时向教务处网、本科教学公众号投稿。

 

教务处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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