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旧版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 >    正文

关于签订2019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的通知

日期:2019-11-11         来源:          作者:教务处         关注:

教务发【2019】1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6号)的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2019年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进行评审,并上报150项参加陕西省评审。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17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我校2019年大创项目国家级立项50项、省级立项85项、校级立项15项。2019年我校大创项目合计立项150项(名单见附件1),依据项目审批结果,学校将于近期与各项目组签订合同。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期限

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

二、合同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学生)、指导教师、负责人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四方签订项目合同书(附件2),合同书一式四份。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级项目

对于国家级项目除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研究内容外,还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1项: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中文核心学术论文1篇;获经由学校立项的国家级A类、B类学科竞赛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1项;获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陕西省赛区第一等级及以上奖项1项;申报发明专利1项。

2、省级项目

对于省级项目除按照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书中的规定要求完成研究内容外,还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获经由学校立项的省级D类学科竞赛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1项;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3、校级项目

对于校级项目除按照项目申报书和合同书中的规定要求完成研究内容外,还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获省级F类学科竞赛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1项;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三、成果要求

1、学术论文

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内容应与大创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关,并在论文中明确标注项目来源(例:西安工业大学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项目编号),论文前两位作者中须至少包含项目组成员(学生)1名。

2、专利

专利前两位申请人中须至少包含项目团队成员(学生)1名。

3、学科竞赛获奖

学科竞赛参赛题目应与大创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关,获奖证书中的参赛学生姓名应至少包含团队成员(学生)1名。

、对项目团队与指导教师的要求

各项目团队要根据项目要求,完善项目任务书,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尽快展开项目研究工作。

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项目团队全程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合同递交时间与形式

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合同书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07室,同时上交合同的电子稿(PDF格式)。

合同书纸质版正反面打印,电子版名称为:项目编号-学院名称-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


教务处

2019年1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2019      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